搜尋關鍵字:等標期,最低等標天數,電子領標縮短,電子投標縮短,採購級距,GPA2,ASTEP,公開閱覽,採購預告,第二次招標,假日,17點
系統先算『應有最低等標天數』,再算公告日至截止時間的『實際等標天數』,最後比對。最低日數不是只看招標方式;還會讀取依據法條、採購級距、招標次數/狀態、公開閱覽、電子領投標、期限例外、採購預告、條約及商業產品或服務。
本篇以程式代碼解釋現行檢核,並非重新解釋法令。招標狀態15、19、28、33、35會把計算用次數視為第一次;因此公告的『第二次』不能單獨決定採用後續日數。
未適用條約的第一次,或後續招標的基本表
以下先假設未使用期限例外。領標/投標的縮短只在該列規則內計算。級距1=未達公告金額;2=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;3=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;4=巨額。
| 適用情形 | 基本日數與縮短 |
|---|---|
|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/電子報價單(方式2、12) | 第一次5日;後續3日。 |
| 公開招標、建立名單後續邀標,或限制性招標依第22條第1項第9、10款(方式1、7、4且法條代碼20/21)第一次:級距1 | 公開閱覽、電子領標、電子投標三項均為N時7日;其餘5日。 |
| 同上第一次:級距2 | 14日;已公開閱覽減4日,電子領標減3日,電子投標減2日,可累計。 |
| 同上第一次:級距3/4 | 分別21/28日;已公開閱覽減5日,電子領標減3日,電子投標減2日,可累計。 |
| 選擇性招標個案/建立合格廠商名單(方式3、5)第一次 | 級距1採前述7/5日;級距2或3基礎10日;級距4未公開閱覽14日、已公開閱覽10日。級距2~4再依電子領標減3日、電子投標減2日。 |
| 方式1、3、5、7,或方式4法條20/21的後續招標 | 級距1為3日;級距2~4未提供電子領標且未提供電子投標為7日,任一提供為5日。 |
| 限制性招標依第22條第1項第11款(方式4、法條22) | 第一次一般10日,可依電子領標減3日、電子投標減2日;其中級距1且已公開閱覽直接5日。後續一律5日。 |
| 方式4、法條代碼15~19或23~27 | 第一次5日;後續3日。 |
| 方式4、法條代碼36/37,或67 | 36/37為1日;67為5日。 |
適用條約且按第一次計算
有GPA2資料,或GPA不適用且ASTEP適用時,改用2012規則路徑;其餘走2009規則路徑。是否適用條約另由協定資料判定,不是只有資料存在就代表適用。
| 路徑/條件 | 最低日數 |
|---|---|
| 2012路徑:方式1、4、7 | 符合採購預告條件為10日;未符合為35日,電子領標與電子投標各再減5日。 |
| 2012路徑:方式3、5 | 25日。 |
| 2012路徑:商業產品或服務且電子領標 | 另覆寫為13日;同時電子投標則10日。 |
| 2009路徑:方式1、4 | 符合採購預告條件24日,否則40日。 |
| 2009路徑:方式3、5 | 25日。 |
| 2009路徑:方式7 | GPA地方或其他機關為10日;其餘符合預告24日,否則40日。 |
適用期限例外且原因代碼為5、9、13、17、21、22~26時,條約第一次分支覆寫為10日。未適用條約或後續分支,原因22~26把大於10日的結果降為10日,原本不超過10日則維持;其餘已選期限例外的原因改為1日。原因名稱與選用條件應一併查『招標資料』的期限例外文章。
實際天數、假日與17點
- 一般以公告日與截止日的日期差計算;截止時間在17:00或之後時加1日,同日達17:00可算1日。
- 程式會檢查『截止日前一個日曆日』是否工作日;若不是且截止時間在17:00前,先把計算用截止日回推至前一工作日17:00,再計算。此處以實際程式的前一天判斷為準。
- 正式區或已啟用假日檢核的練習區:等標天數模式遇截止假日會調至次一工作日;直接指定模式不會替儲存的截止日自動改值,仍會因截止日是假日而報錯。
- 實際天數少於最低天數會報『等標天數至少須X天』;練習區等標期檢核關閉時可能只顯示提示,正式區仍受限制。
- 更正與非首版當日修改的延長日數,是最低等標期以外的追加檢核,詳 TND-304。
程式查詢入口
tps/tps-common/src/main/java/geps3/pms/tps/common/util/TpamUtil.java:1889–1905、1911–1913、2526–2535tps/tps-common/src/main/java/geps3/pms/tps/common/service/TenderManagementService.java:8134–8175、8305–8318tps/tps-common/src/main/java/geps3/pms/tps/common/util/TpamUtil.java:1950–2506、2535–2972、286–375tps/tps-common/src/main/java/geps3/pms/tps/common/service/TenderManagementService.java:8177–8231tps/tps-C/src/main/resources/META-INF/resources/jsp/view/C/tpam/commonComponents/buyInfo/procurementRange_full.jsp:9–22
依 GEPS3 原始碼整理,檢視日期:2026-10-12;外部參數與主檔的實際值須由所列入口查詢。
常見查詢詞
二招、第二招、重招、七日、等標期。
連動規則與相關查詢
- TND-003|第二次及後續招標:哪些前案可以續辦
- TND-004|第二次及後續招標:沿用、清空與重新計算
- TND-211|公告日與90天原因:新增、當日修改、更正公告的日期限制
- TND-220|協商措施與等標期例外:適用原因、法條及級距限制
- TND-304|截止投標:等標天數輸入、直接指定時間與180天原因
條約專題:TND-805|條約等標期:GPA/GPA2、ANZTEC、ASTEP與縮短條件;TND-806|條約等標期例外:採購預告、期限原因、二招與更正。